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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標題發布機關發布日期發布文號
561財團法人法
562行政法人法
563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監察院106/5/1院台申壹字第1061831394號令
564監察院建議將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相關規定註記於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」。法務部102/12/16法授廉財字第10205036540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