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93年11月12日台內民字第0930009443號函 政治獻金法制定之時,考量政治獻金管理制度在我國係屬草創,而獨立支出的性質與態樣不一,不易全面規範,且限制獨立支出,恐有侵犯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及政治活動自由之虞,故未加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