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108年3月22日法廉字第10805002150號函 依本部108年2月20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 內容詳附件。
法務部108年3月22日法廉字第10805002150號函
依本部108年2月20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內容詳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