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使地方之農會、婦女會、體育會及社區發展協會等民間團體及機關辦理相關補助業務之人員,對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及實務常見違法案例(含多階段補助行為)有更明確的認知,避免因不諳法令而違法受罰,爰辦理旨揭宣導課程。